摘要
职位数量: 4
招聘人数: 32
学历要求: 大专及以上
报名中
截止日期: 2025-04-09 16:30
工作地点: 绍兴
公告详情
嵊州市人民医院(浙大一院嵊州分院)
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
因业务发展需要,经嵊州市人民医院(浙大一院嵊州分院)党委会议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32名。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序号 | 招聘岗位 | 招聘 人数 | 专业 | 学历学位 | 其他要求 |
1 | 护理一组 | 25 | 大专:护理、涉外护理; 本科:护理、护理学 | 大专及以上 | 2025年应届毕业生,有三级医院实习经历 |
2 | 护理二组 | 5 | 护理、护理学 |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| 持有护士资格证书;近1年内有在三级医院工作经历的,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|
3 | 康复医学科 | 1 | 本科:康复治疗学、康复治疗、听力与言语康复学、康复作业治疗、康复物理治疗; 研究生:康复治疗学、听力与言语康复学、运动医学 |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| 持有初级及以上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资格证书 |
4 | 眼科 | 1 | 大专:眼视光技术、眼视光仪器技术、视觉训练与康复 本科:眼视光技术、眼视光学、眼视光医学 | 大专及以上 | 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,须持有相应的专(执)业资格证书(或成绩合格证明) |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
1.拥护党的领导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;
2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爱岗敬业,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;
3.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4.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、专业等条件,招聘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的,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一致;
5.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(1989年4月9日之后出生),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。
6.上述人员中属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,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、学位证书(本科及以上需要);其他人员须在2025年4月9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、学位及其他证书(证明);国(境)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4月9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。
三、招聘程序与方法
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及资格审查、考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。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1.报名时间:2025年4月9日(周三),上午8:30—11:00,下午14:00—16:30 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报名地点:嵊州市人民医院11号楼一楼大厅 (嵊州市三江街道丹桂路666号)。联系电话:0575-83022199。
3.报名需提供材料:
(1)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下列材料:打印的报名表(附件1)和诚信承诺书(附件2)各一份,身份证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、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(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)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(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)、实习证明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(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。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,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。
(2)历届毕业生须提供下列材料:打印的报名表(附件1)和诚信承诺书(附件2)各一份,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(本科以上需要)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)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(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。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,如有虚假,一经确认取消报考资格。
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,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、取消招聘计划。
(二)考试
1.护理岗位采取笔试加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。
1.1笔试。笔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4月16日(周三),最终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笔试满分为 120 分,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。笔试不合格者,不列入综合能力测试对象。
1.2综合能力测试。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实践操作和面试,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:1.5确定入围综合能力测试对象,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。实践操作成绩、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,低于60分为不合格。实践操作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,不列入体检、考察对象。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笔试成绩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(总成绩=笔试成绩×30%+实践操作成绩30%+面试成绩×40%),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。如总成绩相同,分别以笔试成绩、实践操作成绩、面试成绩、学历、执业资格高者列前)。
2.其他岗位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低于60分为不合格。面试不合格者,不列入体检、考察对象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,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三)体检和考察
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。体检费用自理。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。因在体检、考察中放弃或体检、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,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,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(总)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体检、考察时间另行通知。
(四)公示
拟聘用人员,在本院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(五)聘用
1.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。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,逾期不报到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,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应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。因工作需要,在聘用期内需服从岗位调剂。
2.护理(学)类专业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护士资格证书的,允许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。聘用一年后仍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,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3.合同制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,试用期满进行考核,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四、其他有关事项
1.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应取消聘用资格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(1)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,通过伪造、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,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;
(2)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;
(3)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,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,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;
(4)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,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,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、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,影响体检结论的;
(5)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,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;
(6)招聘结果公布后,为达到个人目的,造谣诽谤,恶意举报他人,造成恶劣影响的;
(7)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。
2.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。
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,由嵊州市人民医院(浙大一院嵊州分院)按有关规定解释。咨询电话:0575-83022199(嵊州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)。
附件:
嵊州市人民医院(浙大一院嵊州分院)
2025年4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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