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职位数量: 1
招聘人数: 3
学历要求: 大专及以上
即将报名
截止日期: 2025-04-02
工作地点: 毕节
公告详情
为加强我院工作人员队伍建设,优化人员结构,增强单位活力,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基层一线贡献才智,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,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现紧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。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订《金沙县岚头镇卫生院2025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一、招聘原则
(一)坚持按需设岗、按岗招聘的原则;
(二)坚持德才兼备、任人唯贤的原则;
(三)遵循“民主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。
二、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冷鑫
副组长:钟守江 陶琴
成 员:王静 卜旭琴 彭永展 郑敏
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金沙县岚头镇卫生院办公室,陶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具体招聘工作。
三、 公开招聘程序
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、公开考试程序、公开考试结果 “三公开”制度。按照制定招聘计划、发布招聘公告、报名、资料审核、面试、体检等方式进入聘用阶段。
四 、招聘岗位及职数
招聘岗位:公共卫生科
招聘职数:公共卫生科工作员3名
五、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
(一)报考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2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
3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,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、政治态度、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。
4.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人格健全;
5.报考人员年龄在18岁及以上(2007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),35周岁及以下(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),大专及以上学历、应届生(就业推荐表或证明)。
6.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;
7.应聘人员所提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。
(二)以下人员不得报考
1.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;
2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,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;
3.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)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;
4.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;
5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6.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。
六、 报考方式
(一)报名时间: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日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,2025年4月7日进行面试。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。
(二)报名方式: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。
(三)报名地点:金沙县岚头镇卫生院办公室。
(四)报名要求
1.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考生,自行下载填写《报名表》(附 件2),根据《方案》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,填好《报名表》 后在“照片”处贴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电子版彩色照片,《报名表》信息填写不真实、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,责任自负。由他人代报的,如报名等相关信息出现错误影响应聘的,责任自负。
2.报名人员认真阅读《方案》规定的要求,《报名表》填写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如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。
3.报名提供材料
(1)报名表原件1份;
(2)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;
(3)身份证复印件1份;
(4)有执业资格证的提供资格证复印件1份;
(5)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2张。
注:以上资料(1)至(3)要求提供原件报名时当场审核,考生
准备的所有报名材料要齐全,便于资料的收集和整理。
七、资格审核
(一)负责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《报名表》及其他材料,按照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,应聘人员资料和提供材料不规范、不符合要求的,不予报名。
(二)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,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,随时取消聘用资格,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,进入下一环节。
(三)本次招聘免考试费。
八、面试流程
(一)面试工作由院领导班子、院办公室、护理部、综合科、公共卫生科人员进行监督,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,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,若出现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,再次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。
(二)面试要素、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, 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,密切关注考试信息及通知,做好面试准备,因个人原因填错电话、关机、更换号码等导致未通知到的,后果由本人承担。面试成绩在测评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本院公示栏公布。
(三)成绩最后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入体检环节, 体检合格后进入我院聘用阶段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情况将顺延递补下一位考生。
九、 体检
体检: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,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,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致招聘岗位空缺的,作顺延递补。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,并出具体检结论,其他体检结论、鉴定一律不予认可。
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【2005】1号)有关规定执行。
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,体检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通知。
入职: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。
十、 待遇
(一)按金沙县岚头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。
(二)按金沙县岚头镇卫生院聘用人员保险标准进行缴纳(自付部分从工资中扣除)。
十一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
(一)纪律监督: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室和社会各界监督。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,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(二)在招聘各环节工作中,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
规定的,按新规定执行。
(三)在招聘过程中,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金沙县岚头镇卫生院公告栏上张贴公示。
(四)各位考生应按照以上要求执行。
联系人:陶琴
咨询电话:15117686773
监督电话:13885750115
金沙县第二人民医院岚头分院2025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招聘名编外人员报名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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